朱嘉樺
Chu Chia-Hua
簡歷年表 Biography
個展自述 Statement
相關評論 Other Criticism
網站連結 link


藝術性與準確性:朱嘉樺
文 / 梅丁衍

朱嘉樺是國內少數以消費世界作為藝術取向與挑戰的現代藝術工作者。以消費文明作為藝術取向並非專指以「市場機制」為其最終關懷,而是藉由工業生態所呈現的種種面貌(Appearence) 作為揭露社會性內在美學的觀點。

以工業文明作為藝術的語彙與圖騰始於60年代的「普普」運動,普普藝術家察覺到當代人的身份與人格,幾乎被工業結構所宰制,因而想要跳脫這個專制性的社會機器,以便尋回人的主體性。藝術家最後想到只有承認並且去慶祝這個偉大工業時代的來臨,作為重新編織一套有別於傳統價值系統的新美學信仰,才有可能反映時代的真正精神。美的對象與角色再也不必被框限在傳統的畫布與技法中,一種生活性整體思考方式就成為藝術要件投射的對象。

雖然有不少學者對這種帶有商品量產化與市場機制混雜傾向的新藝術感到憂慮,他們擔心這種具有強烈功利色彩的藝術「物化」運動,會抹殺了藝術品可貴的「純粹性」(Purity) 及「特殊性」(Uniqueness) ,但是這種高級藝術(High art)與低級藝術(Low art)或通俗藝術(Kitch art)之間的分野,至今仍喋議不休。不過在當前後工業文化情境中,不少藝術家對解除藝術品神聖光環已取得了高度的共識。朱嘉樺的作品就某個層面而言,應當也是具有這類破除偶像的野心,雖然朱嘉樺強調他對藝術的態度本身也是一種「聖化」行為,但是他對「聖化」的詮釋重點並非著力在於事件「本文」(Text)的巔覆性,而是透過強烈的主觀直覺化「選擇」,來展現一些不可言喻的美學議題。朱嘉樺對「藝術性」的信仰有如對「神」的領悟,他是以「讚美」來關照世俗的原罪大於以「批判」來進行文明的改造。

不少人對朱嘉樺作品所傳達的「訊息」感到困惑,這多少是出自對藝術認知上的錯誤。朱嘉樺曾經比喻:台灣的畫家都是在作「畫」,而他是在作「藝術」。其言外之意是指:「畫」未必等於「藝術」,而「藝術」更不必框限在「畫」的形式。此處朱嘉樺提出了他對「藝術性」的要求,這種藝術性不但是跨越媒材領域的,而且必須達到一定的「聖化」境界。因此要領略朱嘉樺的作品,不妨先摒除對藝術僵化的意識型態,甚至可以拋棄作品內外在價值的干擾,以「直觀」去洞悉藝術的真髓。

朱嘉樺強調他的作品是「生活化」的軌跡,因此他的藝術行為就不必去迴避世俗物念。由於是生活化的,所以它也保留了相當程度的「偶然性」,這些不具預設立場的偶發性,正反映了朱嘉樺「靈感」的來源。靈感與風格未必有直接的關連,因而朱嘉樺也不刻意強調「風格」的統一性,他甚至希望每次展覽都能給觀眾耳目一新的感覺。他認為風格應當是生活豐富性所自然流露的情感寄宿,藝術家不應該脫離生活去追求枯燥而反複的形式風格。

朱嘉樺雖然取用「物質」作為藝術的客體,但是他對「藝術性」的看法卻是「唯心的」。「準確度」是他對「藝術性」的信仰,藝術家必須將感覺予以準確的執行出來,至於觀者能否「準確的」產生共鳴,這就不是他關心的焦點。朱嘉樺認為藝術家的責任就是提出藝術觀點,剩下的討論是不會改變「藝術性」本身的,他甚至反對去詮釋作品,他認為「說太多的故事」反而會掩蓋了藝術的真實面目。藝術家的思維活動已經由「物化」過程,客觀的呈現在觀者眼前,一切內容都已蘊藏在藝術品之中。朱嘉樺的作品不是屬於語言辯證的,但卻是觀念辯證的,所謂語言辯證就是藉由語言符號的指涉功能去另行組構一套言說內容,以便進行敘述事情的原委;而觀念辯證雖然也是藉助語言符號,但是它們沒有義務去澄清任何特定的言說內容或給予價值性判斷,觀念辯證符號之間的關係是開放的,這種開放性並非無的放矢,而是藝術家的「直覺」與「概念」之間角力的結果,直到直覺與意念之間的渠道「透明」之後,「準確度」因而得以浮現。要欣賞朱嘉樺的作品,就不必帶著沈重的思辯壓力,它們更接近「詩性」的特質,是以感受而可得的。

由於朱嘉樺掌握了一連串審美經驗的主導權,所以藝術品最後的「面貌」就成為唯一可供藝術性「準確度」檢驗的線索,除了被選擇的「對象」之外,其呈現作品的方式也成了「決定」藝術性成敗的重要依據。也就是說,朱嘉樺在畫廊展現的「現成物」與百貨公司櫥窗佈置展示的「商品」之間所拉出來的「距離」才是朱嘉樺真正的藝術關懷。然而,偏偏藝術的「距離」是「可感的」而非「可說的」,所以朱嘉樺的作品「藝術性」的「絕對性」必須在親臨展示現場時才能感受,也就是說「現成物」在不同的場域中必須經由作者「準確的」予以安置,「現成物」才得以轉化為藝術品,但是這個「現成物」因為空間的改換而「質」也跟著變化,「藝術性」隨著處理的手法不同而不斷的提供「新意」,這正是朱嘉樺並不擔心觀者會誤把「現成物」等同於「藝術品」的地方。至於「現成物」的經濟價值與功能性對朱嘉樺而言,就像是一則故事不同的版本,它們不會干擾「藝術性」本身,這也是他得以悠遊於高價位與廉價「現成物」之間,他甚至不排除替「現成物」作廣告宣傳之嫌,至於對智慧財產權的侵犯性看法,他認為呈現藝術性是作為藝術家的責任,他只負責提供藝術「訊息」,其餘不屬於藝術問題就無法用藝術來解決它,讓藝術的歸藝術,法律的歸法律。

自從本世紀初以來,抽象藝術的「純粹性」被提昇後,藝評家建構了一套新的藝術論述威權,他們認為藝術不應當從屬於其他領域,藝術有其不可踰越的獨立特質,但是當今後現代論述卻又偏偏刻意破除藝術純粹性的神話謊言,藝術的「本文」不斷凌駕形式,成為判斷藝術品能否成立的修辭學詭辯術。當然,這兩種方法都無法提供令人滿意的解釋,尤其當藝術品「存在先於本質」的哲學命運尚無法推翻之際,也只有承認無意義也是一種意義時,人類對藝術的衝動與渴望才得有喘息與抒發的空間。
 
 
Copyright © IT PARK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Address: 41, 2fl YiTong St. TAIPEI, Taiwan Postal Code: 10486 Tel: 886-2-25077243 Fax: 886-2-2507-1149
Art Director / Chen Hui-Chiao Programer / Kej Jang, Boggy J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