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弘
Michael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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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藝術之名:藝術家訪談林明弘
文 / 林明弘

挑戰展覽的思維

-- 1998年,我一直在思考怎麼改變一個展覽環境,或者說怎麼改變展覽的習慣或方式,那時候我搬回台灣,對這種展覽系統很明顯有個距離。我其實是把展覽活動看成一種人造出來的儀式,不是自然的,所以我那時一直不斷在挑戰我們對它的觀念和習慣。

--我覺得很大的問題,就是我當初在畫廊工作的時候,很多人對台灣當代藝術家的作品非常陌生,會一直過來問我藝術在哪裡?

我那時候在伊通公園做事,燒咖啡、設計請帖、策展、掛展佈置 …,然後因為我沒有工作室,所以我是在家裡做作品,所以我就開始考慮,這兩者的差別在哪裡?我開始想,其實這個畫廊,這個展覽空間,是不是一個展覽活動,那這個活動是不是一個儀式?所以這個東西都是我們可以改變的嘛。所以從這樣的想法出發,我就把家裡的地毯、椅子搬去畫廊,又放音響。

無法迴避的接觸

--帝門的「共生共存三十七日」,我把它放在展場的正中間,我鼓勵大家可以上去躺啊,在上面睡或聊天都可以,它的比例剛好跨在一個…它太小,不是建築,也不是空間,它也不是傢俱,因為太大,所以它剛好跨在這兩個東西之間。還有就是說我們講傳統雕塑,如果它比例不大,都是放在一個台上,所以它好像就是一個藝術品的台座,其實上面坐的那些人,對我來講是藝術品,也是作品的一部分,上面還有一些枕頭。

--你對它的態度會比較像對你家椅子的態度,就是說不會看到它的時候忽然講話小聲一點,或者會離他遠一點,不敢去摸他,這時候你的身體其實很自然的就會跟它有互動關係吧。

--1999年在伊通個展,就決定一定要把地板的空間畫滿,因為畫滿的時候,觀眾一上樓梯沒辦法繞,一定要踩上去才可以進入畫廊展廳,那對我來講很重要,觀眾一定要跟作品有一個很直接的接觸點,就是他直接站、還是坐或躺在作品上面都可以,它已經不是一個作品,而是一個空間了嘛。

--我畫它畫在這個展覽空間的地面上,他們下一檔展覽肯定要求我把它刷掉,否則就變成永久展覽,我那時候很清楚它有一個時段嘛。其實那一次展覽蠻有意思的,因為最後把它塗掉是我自己一個人嘛,我記得我的相機還架在一個三腳架上,我用滾筒把它滾掉的時候,還都拍了下來。

以花布作為溝通的媒介

--那個花布抱枕就是我睡覺躺在上面的東西,早期的時候我沒有想它,就是用它。

我發現很多人對它非常有意見,第一就是哎呀,這是以前我阿?家裡有的床單;或者說,在我小時候,我媽媽都有用過這個東西;或者說,哇,你怎麼那麼三八啊,這個怎麼那麼俗,你怎麼還用這個。所以那時候我就發現說,我是不是碰到一個很熟悉的東西了,是不是碰到了一個地方語言?

大家對它很熟悉,或者是他們記憶裡面的過去,有時候是一種懷念的感覺,我可以利用這個來靠近我的觀眾,讓他們可以有一個很簡單的方式進入我的作品。

我今天利用這種花色,其實是在利用它來建立跟觀眾的對話,所以對我來講,我的作品應該不只是這個表面,而是利用它去挑戰、去刺激觀眾來思考他們和藝術的關係,或者其實是去改變他們對藝術的習慣。

--我在國外受教育,然後回到台灣的時候,怎麼面對我自己以及我的傳統文化?怎麼去思考,建立跟它的關係?

我對它是因為有一點陌生,才會對它那麼敏感嘛。

--我畢竟不是表現主義的藝術家,所以關於我藝術家本身的筆觸,在我這種作品上是完全不重要的,所以是我畫的或不是我畫的,我覺得這不是重點。

我會形容我的東西是「 Work」,我的「Art Work」。因為我現在表達的東西,不是我個人的特色。

暫存的時間空間

--從台北雙年展的作品開始,這些比較大型的作品名稱,大部分都是地點和展覽的時段,就是說幾月幾號幾年到幾月幾號幾年,所以它的title都是那一段時空,其實應該是那個活動啦。

--進去的時候 ,你的第一印象當然很深刻,因為它的色彩、比例、花紋很搶眼,不過頭一抬起來,這個作品就不見了,你就看到其他人了嘛,就跟走進去這個空間的人開始聊天了。

--它佔滿了一個牆面或地面,所以當你一進入這個空間的時候,你是在感覺這個空間,而不是把它看成一個很清楚的圖。

我的作品的比例都蠻大的,因為我要求的是一種空間,而不是一個很清楚的作品,它為了把觀眾包含在作品裡面,必須要有一個特別的比例。

--2005年在維也納的作品,我想把它變成一個比較有裝飾性的燈籠,然後那也是針對它正對面的這個大樓的一種對話,它是Vienna Succession,就是Gustav Klimt跟很多二○年代的藝術家的活動的地方,所以還是很注重裝飾和花俏的東西。我的作品所在的展覽空間是空的,是真的空,只有幾個椅子可以坐,那白天呢,你在裡面的時候,看到的是太陽在天上在走,對映著那些色彩投影的變化,所以你其實是在看時間吧。

作品回歸日常 模糊藝術的界線

--某個程度,作品的裝飾性太?,我們就會忽略它的重點在哪裡,那時候我就很清楚的想要去強調在它上面發生的事情,在它上面的活動。

--我還是一直在挪用這個想法去問一些問題,就是美術館的展覽空間,適不適合讓兩個人結婚,或者說可不可以變成大家可以使用的一個地方?而不是一個很神聖,好像不能有生活在裡面的地方。

--馬蒂斯他就說,他想要他的畫像一個很舒服的沙發,所以其實我們可以說馬蒂斯他思考到,他畫賣掉的時候,最後還是被歸到一個私人家裡面嘛,所以他就說他畫展覽之後,作品會停留的地點是回歸到日常生活裡面,像一個傢俱,像一個很舒服的沙發。

--我覺得我一直在把這兩個東西變模糊,就是在純藝術跟設計,或者是純藝術跟建築之間。

--我的思考的方式也好,我的手段也好,其實都是在藝術語言裡面。其實問藝術是什麼,也是在問藝術的遊戲規則嘛。不過就是每一代藝術家面對他們的環境,所提出問題的方式跟需要會不一樣。

所以主要的還是說,在某一個時代裡面,需要什麼種問題讓你可以擴充你對它的想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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