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淑姿
Lulu Shur-tzy 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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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是什麼(2002創作自述)
文 / 侯淑姿

由於上帝的美意,使我有機會在建成國中做這件名為「快樂是什麼?」的作品。

「快樂是什麼?」
當我動念想做這件作品時,個人正面臨許多磨難與試鍊,體驗人性的黑暗與複雜,唯有仰望上帝方能重生盼望。我夢見我的窗外有一個巨石,日夜我都努力想將它推開,但它卻分毫不動,我的心情沮喪至谷底;我覺得我徹底被打敗了。直到有一天,黑暗中出現曙光,上帝告訴我:是我來把這塊石頭推動的時候了。就在那一刻,我放下心中的重擔,再次站了起來。

「快樂是什麼?」
進行這件作品時,並無預設的答案;約一個半月中訪問了五十名師生,希望瞭解他們如何定義快樂、自認為快樂的人是如何獲得快樂的、不快樂的人又通常面臨哪些問題,這件動機十分單純的觀念作品也引發了個人對心理分析、藝術治療及宗教哲學的探究;五十名受訪者有些是實物投影的工作坊的學生,有些則是經過推薦而來,但可說都是我原先並不認識的對象,不可否認其中個人主觀與隨機的成份相當高。也許有許多學生自始至終都不甚明白我究竟在做什麼,希望這本書會解開他們的疑惑。

離開青少年期已有好幾個年輪之遠,在訪談中回憶起一段段塵封許久的往事,在言語交談中,我逐漸發現自己陷入一種極為獨特而未經歷過的歷程,雖然以快樂為討論的主題,卻很容易在受訪者的短暫情緒或寥寥數語中,自己陷入痛苦的處境。有些受訪者期待經由談話找出痛苦或不快樂的原因,但也有少數躲在密實的厚牆之後不願傾吐,對一個沒有正式受過心理分析訓練的藝術家來說,鮮明地感受到他人生命困境的重壓,我自知我所能給予的十分有限,但我絕非依然故我地無視於受訪者的高潮或低潮、困惑、傷心或憂愁,即使我很清楚自己的心情也在上下擺盪與起落,但我儘量減低自己的擺幅;專注於透視一個人的生命狀態。談話的過程使受訪者能拋開外表,退化進入一種面對自我的狀態,繼而面對鏡頭、去除偽裝或表達自我。在相機前呈現快樂的面向也許是一廂情願的要求,但我希望能如實地掌握受訪者獨特的面貌與笑容,當受訪者沒有顧慮後果說話時,我也盡可能的表達自己的一些想法與關切,嘗試傾聽與保持中立,並適時地表達個人的看法。在受訪者整合自我來回答基本問題時,有些時候會陷入混亂中,他們也可能正面對一重要的抉擇時刻,或掙扎重回現實放棄不合宜的目標,或正試圖移轉舊日的生命座標。而我,是一個傾聽者,也是一個關心的人。

遠在一八四三年,德國哲學家費爾巴哈就曾觀察「我們的時代」,喜愛“圖像”(image)甚於真實事物(thing),喜愛“複製”甚於“原創”,喜愛“再現”(representation)甚於現實,喜愛外貌(appearance)甚於存在(being)(註1),影像世界是否已經取代真實世界固然有極大的辯論空間,影像的滲透力卻無所不在;影像是記錄人類心智活動及時間之流的累積,影像記錄並不只是表面的顯像,也希望探究不同生命個體的內在,釋放、揭開被埋藏的潛能及本我。開放性的談話所帶來的強度,是自己不曾預期的,如打開潘朵拉的盒子,在無心理諮商所需的技巧與訓練的狀態下,我也許碰觸了心理分析的禁忌,如過度介入或陷入茫然無措的困境。也許在這裏所揭露的狀態是社會及個人不完美的縮影,某些坦率的受訪者的看法會引發議論爭議,但個人希望這件作品能顯明探索自己內在、認識自己,在自我、本我與靈魂間尋得平衡點的的統整與圓融的重要性,也冀望這件作品不僅是藝術,也是一種哲學思考;但並不期待它是特效藥。

在「快樂是什麼」的訪談中,我提出四個基本問題:
一、你認為自己是一個快樂的人嗎?你認為快樂是什麼?什麼事情或狀態最容
易讓你感到快樂?為什麼你自認是一個快樂(或不快樂)的人?試著想一想
使自己快樂或不快樂的原因。
二、你對自己未來的期許是什麼?
三、你認為人活在這個世上的目的是什麼?對你來說,生命的意義是什麼?
四、在目前的生活現況下,你最大的不滿足是什麼?

以下是對六件作品的旁注,歡迎您加上自己的看法與注解:
快樂是沒有恐懼、快樂是沒有敵人
世人常因恐懼而慌慌不定,由於面對未知並且無法掌握自己的生活,我們往往感到孤獨絕望與焦慮。唯有愛才能克服,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恐懼除去,因為恐懼裏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完全(註2) 。

快樂是與好朋友在一起
馬斯洛曾經提出一套人類需求層次的理論,將人類的需求依次分為生理的安全感、愛、歸屬感及自我實現,可見這些心理需求的滿足與否大都植基於與他人互動的結果,緊張的人際關係是焦慮的來源之一,愛使我們饒恕別人並消除內心的怨恨,人際關係中的恐懼焦慮與壓力也將消失。

快樂是心中有愛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註3)。

快樂是活出自己
快樂是未來有夢

當一個人能活出自己時,他時時會感到快樂。除了活出自己內心深處真正的生命意義外,沒有別的方法可以使我們快樂。如果我們沒有真正悟出自己的生命,無論生活多成功、多刺激,我們都不會快樂。而如果我們能真正活出自己的內在生命,無論它是何種形態,我們都不會覺得悲慘痛苦(註4)。真正的快樂是伴隨真實的自己的責任與身份而產生的,當我們不再無謂地將自己塞入不適合的生活中,而能讓自己體會真正快樂的生活時,身心的自在與喜樂就自然地成為我們日常生活的經驗。

快樂是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
自由意志是上帝賜給人的寶貴禮物,人想要做任何事,都必定有其動機,其動機不一定合理,但卻是真實存在的。一個人的行動若受到限制,他就會試圖衝破它、挪開它;或者暫時屈服於限制之下,等待機會重獲自由(註5)。然而青春期的孩子相當渴望獨立的自由,當他們可以在自主與家人的同意間取得平衡而得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快樂自然就在心裏了。

對個人而言,快樂的定義是多重且變動的,人們常生活在快樂中而不自覺,或只能消極的避開痛苦而無法積極追求快樂,命運的不確定性致使「快樂」變得不可捉摸。中學階段是幼童成長為成人的重要轉捩點,人格的發展與性向的形成約莫都在此時逐步塑造,此時期的青春造像反映著一個時代氛圍的切片。我謹在此提出一些想法與觀察記錄,因時間所限,儘管這個計劃似乎仍在持續作用發酵中,只能暫時總結於此。感謝所有參與訪談的受訪者及潘正安校長、黃仁相主任、陳宏謨主任、黃麗蓉老師一路來熱心的協助,還有長期寬待我的家人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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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註1 蘇珊‧宋妲著,黃翰荻譯,《論攝影》,唐山出版社,1997,p.201
註2 聖經約翰一書福音第四章第十八節
註3 聖經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第四節
註4 卡蘿‧皮爾森著,張蘭馨譯,《影響你生命的12原型》,生命潛能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00年三版,p.436
註5 趙鏞基著,何國強譯,《第四度空間》第二集,中國學園傳道會出版部,1999,p.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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