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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見爽:評吳宇棠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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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陳泰松
若有人把藝術當成「知」的問題,那他不是意義的焦慮者,便是把「知」弄成一場空的虛無主義者;吳宇棠最近的個展讓人想到後者。因為「知」只充當誘餌,當我們獲知時,也因它被捕獲,等於宣告一切的無──如魚餌被吞,也吊走吞噬者自認主體的地位。更險惡的是,即使看不懂,我們在「看」的趨力下也構成另一種形式的被捕獲。
雖是極端的說法,卻是我推介吳宇棠個展的理由所在:一來是對稀少的關注,當代藝術少有人像這樣在做觀念;二來是在科技藝術的數位時代裏,它不用影視媒體,而以物件裝置來展演擬像,並以所謂的「所知障」反諷觀者對作品意義的索求。然而,必須有個「所知」,否則「所知障」無法成說,有一件鏡子裝置最能說明這個概念。這裏有相互映照的兩面鏡,一塊是平面鏡,表面有一層因塵埃固著而成的半透明漬膜,刻寫一句引述聖經創世紀的話“God saw that it was good."、一幅吹泡泡小孩的畫像及Visualmone一字──費洛蒙激素與視覺性兩字合併的造字,比喻「視覺訊息之於特定對象的吸引力」。這些書寫相當隱微,且容易漏看,因為須要一定的高度(藝術家的身高)與視角,且觀鏡者大都會把視焦投向反射中的鏡像,而非鏡面表層的跡象上;而凸面鏡製造歪像,用以吸引視線,將焦距從鏡像深處拉回,聚集於它的表層上。更複雜的是下方垂吊兩個玻璃器,當中有“I am lying"一句的印寫,地面上則放置橢圓桶,內有痱子粉與插上溫度計的頭髮,內壁印有法文 ELLE A CHAUD(她感到熱)。
這些便是讓觀者所知的。然而,凡是由此進入文本意義的解讀都必然會掉入藝術家所說的「所知障」,像是一個自我凝視的屏幕。能不讀嗎?當然不,要讀!因為作為觀者,讀是注定的;但應從陷阱本身來讀,就藝術家所暗示的,而焦點便是「膜」。正如鏡子裝置,凸面鏡旨在變焦,將深度的幻象拉回到表層的歪像,聚焦於鏡面上的漬膜:塵埃。這比什麼都好,上帝看了也說,因為漬膜至少間隔化了「鏡像的我」,一個對真義、最高所指的預設。這個預設是慾望成因,並動員它的對象,如展場中一具妖媚的男塑膠模特兒所注視的東西:裝在塑膠氣泡紙裏的素描,內容雖是手的輪廓線,但實仿自色情圖片,是女郎張開雙腿,手掩下體的手勢。是窺慾,幻見「她感到熱」,但什麼也看不到,像一尊被剔眼的石膏像,眼珠比譏諷更淫虐地反被凝視,展示在儀器瓶裏,或非常拜物地鑲在顱骨內──至於窗戶的懸掛,不是開口造景,而是物件本身的展示,明顯是擱置再現裝置的隱喻。
其實,「我在說謊」是個障眼法,因為什麼謊也沒說;它就是個誘餌,讓觀者設想那裏有個尚待揭露的實情。「謊」難免在此是個寓言,若有深度之說,那只為了指陳一個因知慾而生的幻見。既然是慾,如拉岡所言,「知是為爽而作用著」。深奧是表象的媚惑,使「看」如激凸地爽,是柏拉圖視覺理型的悖反。如Breughel的《盲者寓言》,此複製畫被吳宇棠援引為解讀的陷溺──聖經典故,意指「盲者引導盲者,兩者都掉入洞裏」。難道藝術家與觀者兩者都掉到洞裏?此洞如淵,但給的不是一個困局,而是帶有本體論的爽。
註:本文原刊《民生報》【文化風信】(2006.2.8),A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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