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皇珍
Tang Huang-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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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的人在路上
文 / 游崴

第四屆台新藝術獎視覺藝術類得主湯皇珍訪談
口述│湯皇珍 整理│游崴

關於「我去旅行V」

  「我去旅行V」跟這個系列之前幾次「旅行」不同的是,我真的把旅行這件事變成作品。我先是在網路上散佈訊息,說是要徵求一起旅行的人。在啟程之前,我先帶參與者閱讀我對這張照片的描述。不看這張照片,而只閱讀書寫的文字,對觀眾來說是很奇特的互動,因為他不只是用眼睛,還必須把身體讓出來,讓身體變成這件作品的主要材料。

  我一開始也沒決定是去哪一個地方,後來決定去大里海邊。大里這地方我之前也沒去過,但就像文字所描述的一模一樣:出了大里車站,穿過一個地下道後,下一段階梯,就會到達海邊。那是一個台灣很典型的海邊風景,不是沙灘,都是石礫。由於參與人員包括兩個小孩與一隻動物,所以會有它的親切性以及難度,這不是演員上去演就行,而是母親要願意帶小孩來,必須有一定的信任感。

  那張照片其實是台灣蠻有名的一張照片,是很奇怪的一群人在一種很奇怪的狀態下集合起來。由於構圖是我記憶中的構圖,所以拍攝過程有很大的隨機性。我用錄影的方式,要大家停止不動,像是停格一樣。拍了一段時間,突然後方一戶人家屋子的門打開,小朋友們好奇就跑進去看,發現裡面養了各種動物還有各式道具,問了才知道,屋主是專門訓練動物上電視的動物訓練師。我們起初不知道他的名字,後來展覽時,剛好有一位觀眾住在大里,向他打聽後,才知道這位動物訓練師叫林陽明。

  「我去旅行V」計畫,在2003年我在韓國駐村時做了第一次,地點在濟州島。今年這個計畫要到巴黎去,案子已被巴黎當地的藝術村接受了。我希望這海邊,最後能成為好幾處地方的海邊。

為什麼旅行?

  我把後來完成的影像稱之為「翻修的影像」。我覺得,我們看一個東西與聽一個人講一個東西,感覺是不一樣的。所以我故意把原本那張照片,即本文,隱匿起來,然後代之以一種敘述。我用話語或是文字,但事實上要翻修的卻是影像,這過程輾轉、迴盪在很多不同的符碼當中,因此造成一種寓言的關係。

  典型的「旅行」往往是在我們去之前,便會開始閱讀影像、文字,之後出發到達當地後,再去印證,但前後往往會有很大的差距,加上回來後可能還有回憶,差異就顯得更大。我們收到很多資訊,但當我們把這些資訊轉變成自己的知識時,會充滿很多的弔詭、差池與歧異,甚至嚴重一點,會變成一種精神分裂的狀態。當資訊太頻繁,我們卻又來不及去印證的時候,人就很容易變成一種「假人」,我覺得這就是這個世紀最大的困頓,一種溝通上的困頓。

  最弔詭的是,我們這個時代有很嚴重的溝通困頓,卻發生在一個旅行最發達的時代。我們發明了一些溝通方式,有這麼多資訊,好像因此變得很便利。但因為擁有太多資訊,反而讓這個核心更混亂。不斷地去旅行,有讓我們找到一種溝通的狀態嗎?還是這只是一個幻覺?我們說旅行是逃避自己,這意味著平常的時候我是「假的」,到旅行的時候我才是「真的」,但真的是這樣嗎?有些人可能一輩子沒有旅行過,所以他的經驗都是完整的,我們現在總是到處沾一點,好像很厲害,但事實上是很困頓的。我們原本以為可以自我改善,不過卻反而變得更瘋狂。

  旅行在我們的時代中有很重要的意義,它跟現代生活形成了一種寓言關係。我把旅行這種事情「套出來」,去反覆做這件事,要談的,其實是言外的東西,即關於溝通的困頓。表面上看來「我去旅行」只是好玩,但作品深層的地方,旅行是作為一種寓言。甚至,當我一再執行這個計畫,我相信到了「我去旅行X」的時候,那個我稱為「旅行的導演者」的「我」,就會變成寓言本身,成為寓言當中的那個「假人」。

  換句話說,這件作品看似「我去旅行」,但事實上,我是把「旅行」這個事件從我們這個時代中選取出來。這行為的選取,對行為藝術家來說是一個很重要的舉措。他不是只為了做一個很小的、關於旅行的作品,而是為了進行一個可以辯證的行為。

敘述與影像

  在接下來的「我去旅行VII」計畫中,我想要做一個「廣場的旅人」。就是去各個城市的廣場中遊走,做一個集聲器在廣場上收音,同時,我會給路人看一個相同的影像,請他們對用這個影像說一個故事,然後把那些敘述一同收集起來。

為什麼要搜集故事?這關連到我很喜歡說故事、看電影的緣故。我對敘述、傳講越來越有興趣。我稱「口語」為敘述,敘述會跟影像之間,產生非常有趣的狀態。經過敘述,會產生不同的影像閱讀,當你接收了不同的敘述,再傳遞給不同的人時,又會有造成許多差異。

  影像的傳輸現在的確是太多了。但影像本身會不會有敘述的功能?有些人覺得會。但我最大的質疑是:影像與敘述之間其實有很大差異,如果我們直接用影像去讀裡面的東西的話,事實上會產生很弔詭的狀態。你看到一個什麼東西死掉的影像在你面前不斷地放,到後來,你就會相信這個影像就是死亡。這成為很多傳媒與商品行銷所使用的策略,它們用影像符碼將事情簡易化,讓你的認知變得單一,它引誘你到同樣的模式裡,因此你會變得很呆笨,你接到這個影像,馬上就會得到一個敘述,像是理所當然,但其實沒有這麼理所當然。我覺得人應該要去分辨這些細緻的地方,應該要去擴張這個能力,而非簡化它。敘述將有助於去彌補影像符碼中那些被取消掉的、愚化的部分。終究,影像不可能代替敘述,如果我們太依賴影像的話就會變成一個假人,就像說因為資訊傳輸得太厲害了,所以我們才會迷路。
  
  以我去年在北美館「搞關係」做的《我說:我愛妳》(2005)作為例子。在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那裡講「我愛你」是不可拖延的,因為這幾乎是一個口不擇言的、全然感性的一句話,每個字都是不可分開的,「我愛妳」是一個驚呼,它完全是一個自然的過程,而不應該是種姿勢。而它的回答也只有一個,就是「我愛你」。「搞關係」這個活動,由於是跟大陸的行為藝術家一起展演,所以我故意用「我說我愛妳」這種故作姿態的表態,去彰顯兩岸的關係就是這樣一直故作姿態反覆地說,但又說不出來的窘困。
重覆、尋訪與自覺

  從我回國到現在,做的東西大概都有類似的面向,我覺得這個根源來自於我對於「我的處境」的恐慌,當我有這種恐慌的時候,我就去尋找,然後再去印證我的恐慌。像是一個找路的人,不知道路在哪裡所以就一直找。找路往往就是先問資訊,然後道聽塗說。尋找我真正的處境,就是去尋找我所處的真正時空架構是什麼?這其實是人根本的鄉愁。因此我把我之前的創作統稱為一種「尋路的人」或「尋訪的人」。

  尋找對我來說也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不只我自己尋找,也要觀者跟著我一起尋找,但重要的是尋找的過程,在這樣的過程中,我們會突然自覺到自己所在的時空位置。不管能不能認同,但那個自覺的瞬間就產生了,我覺這種自覺就是人類最重要的東西。

  很多藝評人認為在我的作品中,尋找的過程往往導致的是失落感,或終將失敗,但我不完全認同,我覺得重要的是尋找的過程。因為每一個人找到什麼都是開放的,我並不是要給每個尋找的過程一個答案或happy ending,如果我把這個結果給你們,那就限定了你們尋找的快樂與你們的自覺過程,因此每個人不管在「我去旅行」之中,找到的是失落還是滿足,結果都是開放的。同樣的,雖然我跟你們說故事,但結局是開放的。它看起來像是失敗,看起來沒有結束點,但自覺還是會發生在你自己身上,因為自覺一定是孤獨的。雖然沒有找到什麼,但你已經完成你的自覺了,「我知道我沒有結果」是一件多厲害的事情?

  我早期作品裡的重覆性,純粹表現在時間技術上面。由於在有限的生命中我們總在反覆做同樣的事,因此行為具有一種荒謬感。反覆而無成效,是我以前作品裡的東西,反覆的時候時間很容易過去,我曾經在一個小時內反覆搬東西,或是花90分鐘反覆說話,而我現在則是反覆旅行。在展演時我也不做特別打扮,就是一個平常的人,然後去做平常人會做出的笨事情,在重覆中,讓自己看見自己的荒謬。我並不覺得這只是在展現一種蒼白無聊的狀態,荒謬感會觸及到我們對於自身處境的自覺--特別是透過集體式的發瘋、反覆與狂念時。荒謬感會不斷觸摸你的自覺,但你拿到什麼自覺是你家的事情,我只負責打巴掌,耳光火辣辣的,雖然有些侵略性,但也會有些糖衣吸引你,讓你覺得好玩。藉著這樣撞你一下,讓你去形成你自己的自覺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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