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的人把「看」當做是件理所當然的事,事實上它是個「謎」。
當我們開始學會用文字去描述所看見的現象時,
真實世界漸漸地被「概念」所取代;
視覺本能中的「直觀」
也在「具名」、「具象」的概念化過程中消弱,
多半只剩下了
「寫實」與「抽象」在形式上的分辨…
我們有可能重享「多重共存的視覺經驗」嗎?
在我們的周遭環境中,
人可以從「整體」而了解「部份」,反之亦然。
重要的是「整體」與「部份」之間
必需保持暢通,相互驗証。
當所謂的「寫實」與「抽象」分不清楚時,
就是放鬆的第一步,
也是享受視覺的開始。
我無法直接用文字描述「直觀」是什麼?
但是
我們是否可以從經驗與現象中檢視它的存在。
有關創作的問題,時常是從混沌而起,
進入到一個階段,
有需要去了解其中隱藏的更深層的內在關係,
但當任何一種說法或做法成立時,
我們是否還具備有回到混沌的智慧? |